为了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严把“入口关”,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学校组织部《关于做好第18 - 19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举办2023年第19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第19期发展对象(9人)。
二、 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2日-11月5日
三、培训地点:
集中教学地点:理学楼二234会议室;
分组讨论地点:理学楼二330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四史”、党的二十大精神等。
五、培训要求:
1. 党员发展对象必须全程参加培训,凡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2. 参加培训人员要遵守课堂纪律,不准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课堂上要专心听课,做好笔记。特别注意迟到或早退两次按缺课1次算,缺课两次取消培训资格,并通报所在党支部。
3.本次培训联合技术应用学院、生物资源与食品工程学院开展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
六、课程安排:
见附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培训班主任: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组织员 杨迪迪
联系方式:1865759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