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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13-07-02 浏览次数: 来源: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方针,维护全院师生的人身安全,有效、快速、便捷地处理学生突发性安全事故,使安全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院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821),特制定本预案。

二、学生安全事故分类

   根据我院实际,学校突发性事件包括:学生校内活动伤害事件、校园治安保卫事件、实验中化学药品中毒、校园食物中毒事件、校园突发性疾病事件、传染性疾病事件及个体心理突发事件等。

三、学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生校内活动伤害事件应急方案

1.当学生活动时出现伤害事故,由当事教师直接送往校医院;

2.由校医院分轻微伤害和较重伤害做出诊断;

3.轻微伤害由校医院做出相对应的包扎处理或其他相应的诊断;

4.较重伤害由校医协同班主任(或辅导员)上医院诊断,并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

5.诊断结果出来,及时上报院领导,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6.由本院初步界定事件责任,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处理意见;

(二)校园治安保卫应急方案

1.当事教师应对事件立即予以制止;

2.当个人无法进行处理时,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3.由院领导带领相关人员迅速赶到事件现场,果断指挥处理事件;

4.当事件比较严重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事件的处理;

5.在发生重大事件时,院领导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三)实验室中毒应急方案

1.上课教师应根据中毒原因采取相应对策;

2.应立即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立即向医院救助,并向院领导报告,迅速将病人送院治疗,及时联系家长;

3.院领导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联系家长,做好家长工作;

4.院领导协助相关部门彻底查清中毒根源,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四)校园食物中毒应急方案

当班级学生3人及以上出现腹痛、呕吐、发烧、腹泻、头晕等症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当事人应立即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立即向医院救助,并向院领导报告,迅速将病人送院治疗,及时联系家长;

2.当事人应尽可能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协助卫生部门调查评估;

3.院领导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联系家长,做好家长工作;

4.院领导协助卫生部门彻底查清中毒根源,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学生突发疾病处理方案

1.班主任(或辅导员)和任课教师随时注意对学生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时(如脸色苍白、恶心呕吐、肚疼、趴在课桌上等),应主动上前仔细询问,查明原因,并建议学生到校医院接受治疗。学生到校医院应有教师或学生陪同;

2.若有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晕厥、腹泻不止、出血、汗流满面等),教师应与院领导联系,同时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如果情况严重不宜由学校护送者,应立即拨打120求助,发生费用可由老师先行垫付;

3.在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生在医治疗期间,班主任主动上医院探询,并做好学生课务辅导的联系工作,让家长、让学生安心就医。

(六)传染性疾病应急方案

1.我院学生在校内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请假,不得带病上学。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

2.学生校内出现传染病,要求其立即到向学校医务室汇报,需转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由班主任即时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院领导应即时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校医院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或传染病医院诊治;

4.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前往探望,辅导员应联系后勤等单位对场地进行消毒。

(七)其它

1.发现校舍内有被偷盗的迹象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处,由学校保卫处开展前期调查工作;

2.外出遇到交通事故时,不要乱动伤员和现场,应当马上拨打电话“110120122,让专业人员来进行抢救伤员和勘查工作,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学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原则

()保证学生生命安全为第一原则;

(二)涉及相关人员,在事件处理期间应保证通信畅通,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机;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请假,请假需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三)涉及相关人员在学校未得出事故处理结论前不得利用博客、QQEMSBBS、邮件等散布消息或发表评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和媒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