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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暂行)
更新时间:2013-05-24 浏览次数: 来源: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加强对辅导员的管理,正确评价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化学化工学院专职辅导员。

二、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5.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6.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7.组织、协调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8.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素质、组织观念、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 

(二)政治理论学习和理论水平提高情况,业务学习和工作能力进步情况; 

(三)对学生进行政治理论、形势政策教育和德育课教学情况及效果; 

(四)指导学生党支部、共青团建设或指导学生会开展活动情况;

(五)学生班级组织建设及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情况; 

(六)指导年级、班级开展活动情况及效果; 

(七)对所负责的年级、班级学风、院风建设做出的贡献; 

(八)日常学生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和评优、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文明宿舍建设等)情况及其成效; 

(九)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情况及其成效;

(十)所负责学院年级、班级校园文化活动及相关活动得奖情况;

(十一)完成年度工作总结或发表论文情况。

四、考核原则

(一)质和量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工作量的大小,也注重工作质的高低;

(二)点和面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工作的重点,也看工作的整体;

(三)常规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常规性的日常工作,也看开拓性的创新工作;

(四)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既看阶段性结果、最终结果,也看工作过程中的努力程度;

(五)重视绩效的原则,主要看工作中实际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五、实施步骤

辅导员考核工作是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部分,由学院负责实施。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议、学院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一)个人自评:辅导员对本人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对照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个人自评,向学院党总支提交述职报告。个人自评不计入考评总分,作为考评的依据。

(二)学生评议:从辅导员所负责年级、班级中随机抽取20%的学生,对负责辅导员进行评议(辅导员不在现场),填写《信息学院学生辅导员学生评价表》,并由学院统计出每个辅导员的得分。此项考评占40%。    

(三)学院考评:党总支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辅导员对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述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原则,结合个人自评和学生评议,对辅导员进行评议。此项考评占60%

六、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10090分)、良好(8980分)、合格(7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1.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

  2.因个人工作不力导致学生发生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而产生恶劣影响的;

  4.传播不良思想、反动言论的;

  5.工作长期懈怠,不主动改进的;

  6.重大活动组织不得力,造成混乱局面,影响极坏的;

  7.学生评价极差的。

七、本办法自201291日起实施,由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0一二年十月十日

 

 

 

 

 

化学化工学院班主任考核办法(修改稿)

为了加强学院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班主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班主任工作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考勤与考绩相结合、常规考核与阶段考核与分层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强调常规管理工作与常规工作资料收集归档并重,避免、漏、补现象。

3.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常规管理及资料收集60分;学生民主评议30分;学院领导综合评定10

4.对班主任常规工作以月进行考核,学期末进行汇总评价。

5.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给予经济报酬。

二、考核内容

(一)常规管理(60分)  考核方式:查工作记录本

1.及时制定和上交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5分)

2.准时参加每周召开的班主任、辅导员例会。(5分)

3.每周组织召开班会、团会各一次;做到及时传达校、院信息并处理班级内部事物;召开主题性班会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等工作。(10分)

4.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委和团支委的干部会,布置各项日常的学生工作,指导学生干部自主开展工作,会议有记录。(5分)

5.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生活,检查宿舍卫生和安全隐患,原则上每周至少1次,并填写深入宿舍登记表。(10分)

6.加强特殊学生关注、跟进力度,每学期重点谈心、谈话不少于5人。(5分)

6.教室卫生保持清洁、整齐。 (10分)

8.按要求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学生无异议(10分)

(二)学生民主评议:(30分) 考核方式:发放调查表

是否经常深入班级、了解学生心理动态,并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班级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经常下宿舍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处理日常管理问题是否及时、得力;班级主题班团会、班团干部会议是否正常;是否积极组织班级参加系部、学校组织的活动;是否经常关心特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方法;对学生的尊重、爱护程度,工作方式如何;是否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关心学生思想状况。

(三)学院领导综合评定:(10分)考核方式:日常观察、工作成效

根据学期内班级工作情况,工作态度进行客观评议;对班主任工作实绩和质量进行评议;富有创意的开展主题班团会活动;积极支持并热心参与校、院重大活动。

(四)加分内容:(20分封顶)

毕业班(上学期):

1.学生考研报名率占班级总人数40%,加10分。

2.学生预就业比例达20%,加10分。

3.学生实习正常完成,加5分。

毕业班(下学期):

1.学生考研上线率占总人数15%,加10分。

2.学生文明离校,双证率100%,加10分。

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0%以上,额外奖励1000.00元。

非毕业班:

1.CET过级率占当学期报名率的45%以上,加10分。

2.普通话二乙以上占当学期报名率的80%以上,加5分。

3.计算机二级及其他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当学期通过率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0%,加5分。

4.班级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加5分,省级以上加10分。

5.班级学期无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加5分。

6.学生获校级以上竞赛活动奖励比例达20%以上,加10分。

(五)扣分内容

1.未请假脱离班主任岗位或未假不参加工作例会,扣5/天(次)。

2.学生发生重大恶性安全事故班级,扣10/次。

3. 工作记录不全或特殊学生谈话无记录,扣5分,安排的工作不按时完成或材料部按期上交,扣5/次。

4.不正面引导学生,在学生中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扣10/次。

三、考核的程序

1.学期结束前2周实施各环节考核资料的汇总与统计。

2.考核分为优秀(20%)、良好(30%)、合格(50%)、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档次。

3.考核为不合格的班主任,扣发当学期津贴,并视情况撤销班主任工作,不得参与相应职称的评定。

四、其他

1.经济待遇:考核为合格以上,学院按等级给予一定经济报酬。

2.其他待遇:考核为合格以上的班主任,作为教师评定职称的依据之一,并作为校级各类评优、奖励的优先推荐对象。

3.本办法从20129月起施行,原定规定自动废止。

 

化学化工学院

0一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