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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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课堂教学规范
更新时间:2012-12-26 浏览次数: 来源:

 

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1. 教师上课应衣冠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2. 教师须提前进入教室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

3. 教师上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上课时接听电话、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

4. 教师须合理安排全期的教学工作。每门课程应备有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等材料,必修课程必须使用指定教材。

5. 课堂讲授应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基本概念和知识点准确。讲授内容应合理把握深度和广度,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有科学的严密性和表达的生动性;突出重点、难点和疑点;激发学生积极思维、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能力;按目标按量布置批改作业。不得发表与教学内容无关的错误言论。

6. 课堂教学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灵活运用各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尊重学生的提问和发言。课堂讨论要有引导和控制。

7. 教师必须站立讲课(身体原因除外),教态自然大方;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板书或PPT条理清楚、规范。

8. 教师应有课堂管理的意识,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及时处理。

9. 严格考勤,考勤结果及时报院教务办公室,以便学院按照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学生课堂规范

1. 学生上课须着装整洁、得体。

2. 学生须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3. 学生上课前应向老师致礼。

4. 学生上课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上课期间不得接听电话、会客,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5. 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服从教师的课堂管理,主动配合教师的教学活动,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6. 旁听生、进修生应携带教务处发给的听课证进入指定教室听课。

听课人员规范

    学院各级领导干部、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应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并向授课教师出示听课证,听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接听电话、会客,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影响教师正常的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