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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6年材料与化工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26-03-30 浏览次数: 来源: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6年材料与化工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工作部署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曲靖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的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6年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调剂专业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学习方式

拟调剂名额

0856

材料与化工

全日制

27

二、调剂要求

1. 初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

2. 必须符合《曲靖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调入材料与化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包含单科和总分)。

4. 调入专业应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接受调剂的一志愿报考专业如下: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研究方向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

0856

材料与化工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5400 电子信息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085404 计算机技术

085405 软件工程

085406 控制工程

085407 仪器仪表工程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085409 生物医学工程

085410 人工智能

085411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085500 机械

085507 工业设计工程

085509 智能制造技术

085510 机器人工程

085600 材料与化工

085601 材料工程

085602 化学工程

085603 冶金工程

085606 轻化工程(含皮革、纸张、织物加工等)

0857 资源与环境

085800 能源动力

085801 电气工程

085802 动力工程

085807 清洁能源技术

085808 储能技术

0860 生物与医药

080200 机械工程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 冶金工程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8 电气工程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103 系统工程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9 矿业工程

082100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101 纺织工程

082102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082103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0828 农业工程

082902 木材科学与技术

082903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35 软件工程

0836 生物工程

0877 纳米科学与工程


5.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除以下情况外必须相同:(1)考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专业。(2)考数学(一)(科目代码301)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科目代码302)专业。

6.调入材料与化工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

7.我院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三、调剂时间与工作程序

1.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否则调剂无效。

2. 我院首次开放时间均是48日。调剂申请的确认,以在“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为准。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14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自行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 我院将根据调剂生源报名的总体情况,按照不少于1:1.2的比例,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通知最终将在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5. 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按要求准备好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做好参加复试的准备工作。对没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会及时进行解锁,尽量缩短考生等待时间。

6. 是否多次开通“调剂服务系统”需视计划完成情况确定,后续开通时间为不少于12个小时(含),调剂复试工作预计将于4月底完成。

四、调剂复试安排

(一)调剂复试时间和方式

1. 2026年本学院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方式为现场面试。

2.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专业课,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具体加试科目如下:

科目一:809 有机化学

科目二:810 无机化学

3. 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应按要求现场提供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合成PDF,以考生编号+曲靖师范学院材料与化工+姓名命名),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列:

1. 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核验结果)打印件;往届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仅提供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核验结果)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请考生到教育部指定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并由代理机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4. 考生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曲靖师范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1)。暂无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无法提供者应向报考学院说明具体情况,经学院复试工作组同意后可暂缓提交,待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再向档案所在单位寄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 个人简历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电子版单独制作PDF,以考生编号+曲靖师范学院+材料与化工+姓名+个人简历材料命名)。

学院复试工作组将对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收存考生材料复印件备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本学院组织的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应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调剂复试内容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等,重点突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综合能力的全面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此项不进行量化评分,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再由专家组中的英语考官与考生会话后进行量化评分。

3. 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1套试题进行口头作答,专家组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4.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表现。专家组将围绕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专业学习情况、学术研究背景、社会实践经历、未来学习目标与规划等进行提问,由考生口头回答,并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四)调剂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英语听说能力成绩占总成绩的20%,专业能力、综合能力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

(五)综合成绩计算

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各占50%,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工作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规定执行。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

六、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规则

我院根据材料与化工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秉承“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1. 我院按照调剂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我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若考生放弃拟录取,则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递补。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录取:

1. 调剂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3.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4. 体检不合格或未提交体检报告者;

5.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七、监督和复议

(一)监督

1.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2. 实行监督和检查制度。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复议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复试工作组将对考生相关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核实复议。

监督申诉电话:0874-8965125

八、调剂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74-8998658     

电子邮箱:569818343@qq.com

联系人:杨老师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曲靖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执行。

          附件: 

         附件1.曲靖师范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pdf

         附件2.曲靖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3.曲靖师范学院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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